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6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5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我省旅游投資和消費,加快旅游產業轉型升級,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大力開發旅游新業態。積極推進旅游業與三次產業的創新融合發展。重點培育文化創意、工業展陳、研學旅行、商務會展、運動休閑、海洋海島、康體養生、購物置業等新型旅游業態。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遺產資源、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工礦企業、科研機構,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研學旅行目的地和示范基地。積極推進郵輪游艇、休閑度假島和海洋探險等高端旅游產品開發,加快舟山國際郵輪母港、平湖九龍山郵輪泊港等全省沿海重要旅游節點的設施建設,大力拓展境內外海洋旅游線路,形成浙江沿海一日游、多日游和跨境海上旅游線路。充分利用博物館、藝術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創意園區、文化小鎮等文化產業平臺,積極發展文化旅游。以特色小鎮和4A級以上景區為主要載體,加快提升文化旅游景區的品質。積極引導工業企業開發特色體驗旅游,延伸產業鏈,打造一批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充分利用整容整形、內外科、中醫藥等優質醫療資源,發展特色醫療、中醫藥療養、美容保健、老年養生等康體養生旅游產品。培育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休閑、登山、滑雪、潛水、探險等各類戶外活動用品,充分利用運動休閑旅游資源,加快建設一批省級運動休閑示范基地、精品線路和優秀項目。積極探索旅游業與高端裝備制造、新興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技術和歷史經典文化產業等領域的創新融合,鼓勵發展文化演藝、民俗活動、特色展覽、房車營地、低空飛行等旅游產品。鼓勵各地立足實際,促進美食、茶樓、婚慶、攝影、時裝等與旅游密切相關的特色潛力行業發展。
二、積極開發旅游商品。充分發揮國家旅游商品研發中心在旅游紀念品和旅游商品開發中的帶動作用,加強旅游商品信息收集與推廣,研發具有地域文化特色、滿足旅游消費需求、具有市場潛力的旅游商品。重視旅游商品的創意設計,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升文化內涵和附加值,積極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充分發揮浙江茶葉、絲綢、黃酒、中藥、青瓷、寶劍、木雕、根雕、石雕、文房等十大歷史經典產業的優勢和潛力,加大對浙江老字號品牌的保護傳播力度,促進旅游商品不斷推陳出新,保持旺盛的市場生命力。規范整治旅游商品市場,探索推出浙江省特色旅游商品名錄。積極扶持一批旅游商品生產基地、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和特色商業街區,完善特色商品街區的金融、物流等服務功能。積極發揮高等院校的作用,大力培養旅游商品開發設計和生產營銷人才,進一步提高旅游商品生產企業的市場開發能力和經營水平。
三、鼓勵發展鄉村旅游及民宿產業。大力提升鄉村旅游戰略地位,因地制宜發展民宿產業。加強對鄉村旅游的規劃引導,鼓勵創新村集體經營管理模式,努力保護、利用一批具有鄉村特點、民族特色、歷史記憶的古村落;積極培育一批富有鄉村慢生活休閑元素的慢生活旅游示范區;開發建設一批具有自然人文景觀、主客共享的風情旅游小鎮;重點拓展新型鄉村旅游休閑產品,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基地;鼓勵城鄉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條件打造一批個性鮮明、富有內涵、體現當地人文特色的精品民宿。積極引導鄉村旅游投資方向,對實施“退二進三”的廠礦企業開發鄉村旅游項目,經認定后優先安排建設用地。城鄉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游經營,允許村集體及工商資本利用集體建設用地開發除房地產以外的鄉村旅游項目,支持村集體與開發商股份制合作開發鄉村旅游項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通過承包經營流轉的方式,使用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從事與旅游相關的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加大對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的規劃指導、專業培訓、宣傳推廣力度,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整村扶持,抓好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扶貧試點工作。金融機構要加大對鄉村旅游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出鄉村旅游農戶貸等特色小微信貸產品,開發多種形式的質押產品,并根據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和利率優惠。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休閑農莊、鄉村酒店、特色民宿、鄉旅創客、自駕露營、戶外運動和養老養生等項目,充分發揮工商資本在促進新農村建設中的帶動作用。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有利于鄉村旅游,特別是民宿業發展的辦法或規定。允許和鼓勵符合條件的鄉村旅游點和民宿積極承接通過政府采購、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的公務活動和工會組織的職工療休養活動,充分參與市場競爭。
四、大力推進“互聯網+旅游”。發展旅游電子商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區域旅游電子商務第三方服務平臺。大力推廣旅游電子合同,使旅游服務更加科學、規范、便捷。強化與各類在線旅游服務商(OTA)的合作,積極探索旅游業與農村電商、跨境電商、服務業電商和電商物流等跨界融合。推進旅游企業刷卡支付和手機支付,力爭到2020年,90%以上旅游產品及旅游商品實現電子商務化,浙江旅游在線交易額力爭超過1000億元。積極推進國家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區、智慧旅游企業、智慧旅游鄉村試點工作。到2020年,全省所有3A級以上景區和旅游度假區實現免費無線局域網(WiFi)、智能導游、電子講解、在線預訂、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蓋,所有4A級以上景區和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達到國家智慧旅游景區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互聯網+旅游”創新政策試點。強化旅游信息服務,建立浙江旅游基礎數據庫,建設和完善全省旅游產業信息服務平臺,創建基于微信公眾號的咨詢服務平臺。建立全省旅游大巴、旅游船舶、3A級以上景區、旅游度假區游客流量動態監測系統,完善旅游、氣象、交通運輸、新聞出版廣電、經信等部門涉旅信息共享發布機制。暢通旅游投訴渠道,完善旅游投訴處理和旅游應急救援等服務。
五、改善旅游消費軟環境。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運用法治思維促進行業管理與發展,加快推進依法治旅和依法興旅進程。強化各級政府對旅游市場治理規范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市場監管機制。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虛假廣告、強制購物、欺客宰客、非法一日游等突出違法行為,讓游客游得開心、吃得放心、買得舒心。大力弘揚文明旅游新風尚,深入開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活動,提升廣大游客文明旅游素質。推進和加強旅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落實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對違反文明旅游行為規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依法納入旅游失信名單信息記錄。全面完善游客滿意度調查制度,以問題導向推動各地加強旅游目的地綜合管理,建立以游客評價為導向的旅游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和引導作用,營造公正有序的旅游市場環境。加強景區門票價格監管,創建旅游價格信得過景區。對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以及景區內另行收費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鼓勵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低價或者免費開放。全面落實公共資源型景區面向特殊人群的優惠政策,探索建立全省公共資源型景區免費開放日(“5·19”中國旅游日)和免費開放周(月)制度。免費開放城市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等公益性設施,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國家級、省級研學旅行目的地和示范基地向中小學生免費開放。探索推出面向全省居民的省域旅游“一卡通”。
六、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以旅游休閑度假體系為主的基礎設施建設,拓展城市和鄉村公共休閑空間。加快構建高鐵、航空省內1小時交通圈,進一步提升省際聯系便捷性,大力推進國際旅游互聯互通。推動全省等級道路客運站發展成為當地旅游集散中心,引導景區新建改建規模適度、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管理優良的游客中心。加快完善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點的旅游咨詢和配套服務功能,加強旅游交通標識系統建設。深入開展“旅游廁所革命”,鼓勵以商建廁、以商養廁、以商管廁,提升旅游廁所品質,增加旅游廁所數量,擴大覆蓋面。提高通往景區道路的建設標準,推動城市公交服務網絡延伸到周邊主要景區和鄉村旅游點。重點建設旅游景區停車場、綠道、自駕車房車營地、供水供電、信息網絡、應急救援、安保消防、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力爭到2020年,改造提升100條以上旅游通景公路,新建改建10萬個旅游景區停車位。在杭州、舟山、義烏等地探索設立國際旅游貨幣兌換點。
七、培育多元化旅游消費市場。以市場為導向,制定出臺推動入境旅游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引導和指導,進一步培育旅游消費熱點、釋放旅游消費潛力,不斷開拓國內和入境旅游消費市場。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戰略,利用舉辦G20峰會和籌辦亞運會的有利時機,推動全省入境旅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加快把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建設成為國際旅游樞紐空港,寧波、舟山等地納入海上絲綢之路國際郵輪旅游線路。加強浙皖閩贛聯動,積極推進四省交界地帶設立國家東部生態文明旅游區。加強互聯互通、搭建合作平臺,積極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合作,推行上海、江蘇、浙江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探索形成區域合作長效機制。在杭州、寧波、舟山、義烏等地加快設立國際商品貿易中心和免稅商店。積極開發多元化的旅游產品體系,廣泛組織“浙江人游浙江”等活動,激發大眾多元化的旅游消費需求。積極規范和打造旅游展會和節慶品牌,吸引國際會議會展活動更多地落戶浙江。利用旅游大數據開展有針對性的市場營銷,建立廣播、電視、報紙、多媒體等傳統渠道和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渠道相結合的“詩畫浙江”營銷體系。
八、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把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重要工作制度,依法保障職工帶薪休假權利。鼓勵企業按規定發放旅游消費券或旅游休閑補貼,將職工旅游休閑作為獎勵和福利措施。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合理安排職工休假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和個人意愿,將帶薪年休假分段靈活安排,與法定假日、傳統節日等相連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依法優化調整作息安排,為職工將周五下午和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積極作用,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吸引力的療休養活動。
九、積極促進旅游投資增長。按照企業主體、資源整合、項目組合、產業融合原則,到2020年,建設一批具有獨特文化內涵的旅游特色小鎮,加強名村名寨、古村古鎮保護與利用,使之成為旅游業發展的新增長點。注重旅游項目投資規劃,健全浙江省旅游產業投資引導目錄,避免重復建設和盲目投資。加大優質旅游項目對外招商,吸引浙商、央企、民企等各類資本投資特色小鎮、旅游度假區、產業集聚區等大平臺和旅游新業態、新產品,鼓勵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投資建設和運營旅游項目。充分發揮省產業轉型升級基金作用,聯合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設立省旅游產業轉型升級基金,發展旅游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大力推進列入省重點、服務業重點和總投資50億元以上重大旅游項目建設。力爭到2020年,全省在建旅游項目總投資超過1萬億元。
十、做大做強旅游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合理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利用資產重組、股份合作、資源整合、品牌輸出等形式做大做強;支持優勢旅游企業向相關領域橫向擴展或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整合經營,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產業集團和產業聯盟。積極推進市縣國有資源整合,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打造一批引領旅游業轉型升級的旗艦型企業。大力支持民營旅游企業發展壯大,支持浙商回歸發展旅游業。實施龍頭旅游企業培育工程,引進一批國內外大型企業和旅游集團投資落戶浙江,支持一批旅游企業通過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或在浙江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幫扶一批旅游創意、旅游裝備制造、旅游商品加工、旅游電商和旅游管理企業發展壯大。支持旅游企業探索通過相關收費權、經營權抵(質)押等方式融資籌資。支持保險機構創新旅游保險產品和服務。允許各類互聯網經營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旅游市場。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強政策引導和專業培訓,支持高校畢業生、專業技術者、務工人員進入旅游行業實現自主創業。
十一、加大旅游產業政策支持。充分發揮省旅游發展領導小組作用,建立定期研究全省旅游發展重大事項機制。積極推進市縣旅游管理體制改革,增強旅游行政管理機構的綜合協調和綜合管理能力。大力推進旅游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試點工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試點市縣在創新政策保障、景區管理體制、旅游投融資體制、旅游新業態拓展、旅游統計、交通和土地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新成效,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全面落實國家關于支持旅游業發展的財政、稅費和用地等政策措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19日印發






